⒈ 获得应允。
引《左传·僖公二十三年》:“若不获命,其左执鞭弭,右属櫜鞬,以与君周旋。”杨伯峻 注:“不获命亦当时辞令,犹言不得允许。”南朝 梁 沉约 《改天监元年恩诏》:“顾维菲德,辞不获命。”梁启超 《南学会叙》:“啟超 以 湘 中大夫君子之督责,辞不获命,乃讲学 长沙。”
上一篇:一命
下一篇:定命
鲣鸟
哵哵鸟
砑虫
陈迹
鸟申
蜗迹
迹附
车迹
螟虫
血迹
栖迹
贞虫
暂无更多内容