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争讼。
引明 郎瑛 《七修类稿·事物·集福庵》:“知府 伍畴中 用价承佃,都御史 毛贞甫 亦用价佃之;一则曰‘近吾家也’,一则曰‘地,旧吾家施也’,竟成讼夺。”
上一篇:白夺
下一篇:悗夺
鲣鸟
哵哵鸟
砑虫
陈迹
鸟申
蜗迹
迹附
车迹
螟虫
血迹
栖迹
贞虫
暂无更多内容