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打开藏书之府。
⒈ 打开藏书之府。参见“辟灋”。
引《周礼·秋官·司约》:“若有讼者,则珥而辟藏。其不信者服墨刑。”郑玄 注:“辟藏,开府视约书。”
上一篇:百辣云
下一篇:藏头伉脑
鲣鸟
哵哵鸟
砑虫
陈迹
鸟申
蜗迹
迹附
车迹
螟虫
血迹
栖迹
贞虫
暂无更多内容